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保护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争取将火灾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火灾应急指挥部(下称指挥部)。为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的临时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相关工作。总指挥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级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集团、资产处、校医院及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副处长任副主任。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统一指挥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指挥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的部署下全面协调指挥火灾救援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单位:保卫处、后勤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扑救火场初起火灾工作。
3.通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员单位:保卫处、后勤集团
职责:建立火灾救援通讯网络,协调火场与外界联系,准确传达各类信息,确保决策及时。
4.疏散引导组
组长:后勤集团负责人
成员单位:后勤集团、保卫处、资产处
职责:负责火场人员及物资疏散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单位:校医院、保卫处、后勤集团
职责:负责进行受灾人员救护工作。
第三章 信息报送机制
(一)报警
1.发生火情后,全体师生员工有义务进行报警和扑救,如果火势不大,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警(24小时接警电话:56865110),如火势较大要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同时尽快撤离火场。
2.报警注意事项
(1)讲清起火楼宇的名称、地点等,并尽可能说明燃烧的物质类别、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起火建筑构造及周边建筑通道情况,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
(2)讲清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方便即时联系。(二)接警
保卫处值班人员接警时,要准确询问火灾现场的重要信息,详细记录报警内容,并安排保卫人员即刻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通知巡逻车辆在校门接引消防车迅速到达着火建筑,并向保卫处领导汇报,消防控制室同时完成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启动等工作。
第四章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人员疏散
1.在火灾发生后,灭火行动组及疏散引导组即刻赶赴现场组织灭火、疏散,本着“疏散优先、救人第一”的原则,通知、引导、指挥楼内所有人员从安全疏散通道快速撤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同时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2.保证撤离快速有序,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件,从而发生次生灾害。同时随时跟组长汇报疏散情况,并根据火情发展随时调整疏散方案。人员疏散后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二)物资疏散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
要尽可能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采取措施冷却其外壁,使其降低温度。 其他重要设备、贵重物品和信息资料等易于携带物品,在现场情况允许条件下,疏散时进行转移并妥善保护。
第五章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火灾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协调组织与消防部门工作配合、对外情况通报、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灭火行动组组长和组员应熟悉基本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校内各建筑所在位置和基本内部结构。
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查看火情及着火位置、火灾类型,确认建筑内有无易燃易爆物等情况。然后穿戴好消防设备,迅速抵达着火点,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需两人配合)、水等,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火灾或减小火灾的蔓延速度。如果火势蔓延过快,扑救无果时,应及时从安全通道撤离,等待职业消防队来扑救火灾。
第六章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需事先取得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了解各小组分工,迅速到达现场,根据需要立即联络相关部门调集所需物资,如:灭火器材、医疗物品、救助车辆等。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准备对讲机若干台,供各工作小组使用,保持通讯畅通,做到传达的各项信息准确、及时。
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对火灾现场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道路畅通,禁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对疏散出来的物资进行集中看护。防护救护组成员需掌握窒息、烧伤、摔伤等紧急处理方法,同时安排好救援及运输车辆,随时准备运送伤员和医疗物品,对从火场出来的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将伤害程度减到最低,并等待专业救护人员的到来。
第七章 事故处理
(一)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二)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和其家属及其他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封锁和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调查火灾起因;
(四)做好火灾、火险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相关统计工作,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