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视频监控中心

视频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量:

1.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 小时值守制度,值班时段统一为每日 8:00 至次日 8:00

2.值班人员须严格遵照排班计划在岗值守,严禁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原则上不得私自调班、换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须报请监控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接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到岗,全面检查监控设备运行状态、核对值班台账记录,实行面对面完整交接;交班人员未完成交接手续,严禁提前离岗。

4.值守期间须全程专注监控画面巡查,实时监测各类报警预警信息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5.严禁从事游戏娱乐、饮酒、留宿睡觉等一切与岗位职责无关的行为。

6.监控室内严禁使用明火、违规用电及私接违章电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违禁物品,筑牢安全防线。

7. 监控录像、影像资料及内部信息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规定,严禁私自拷贝、复制、转发传播及向外泄露。

8.非当班人员及外来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入监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