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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量:

为规范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准确地响应,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一、 火警信号接收与确认

(一)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应保持冷静,并立即进行以下操作:

1.一名值班员立即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消音键,准确识别并记下报警点位置信息。

2.另一名值班员立即通过电话,通知就近保卫处工作人员前往报警现场进行核实。

(二)根据现场核实反馈,采取相应措施:

确认为误报的:

1)应查明误报原因,通知相关人员排除干扰。

2)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执行 复位操作。

3)确认为真实火情的,或无法立即确认但存在可疑情况的,一律视为真实火警,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二、 确认火灾后的应急操作

确认火情后,值班人员应分工协作,同步执行以下操作:

(一)操作员职责:

1.立即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从手动状态切换到自动状态。

2.启动应急消防广播,向起火层及相邻楼层(或全楼)发布疏散指令。

3.手动远程启动必要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并监视其运行状态。

(二)联络员职责:

1.立即用固定电话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内容须清晰、准确,包括: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起火具体位置和火势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立即向消防科长或保卫处处长报告火情。

3.联系消防科长或保卫处处长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

三、后续处置与恢复

(一)火灾扑灭后,在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后,负责将全部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二)在《值班记录本》上详尽、准确地记录事件的整个过程,包括:

1.火警时间、位置、原因;

2.处置过程及设备动作情况;

3.报警、接警及领导报告情况。